越人道上遇狗
《伯牙琴》〔元代〕
越人道上遇狗,狗下首掉尾人言曰:“我善猎,与若中分。”越人喜,引而俱归。食以粱肉,待之礼以人。狗得盛礼,日益倨,猎得兽,必尽啖乃已。或嗤越人曰:“尔饮食之,得兽尽啖,将何以狗为?”越人悟,因与分肉,多自与。狗怒,啮其首,断其领足,走而去之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越人在路上遇到一只狗,那只狗低着头摇着尾巴发出人的语言说道:“我善于捕猎,捕到的猎物和你平分。”越人很高兴,带着狗一起回家。喂给它精美的饭食,用对待人的礼仪对待它。狗受到盛情的礼遇,一天天的傲慢起来,猎取的野兽,必定是自已全部吃掉。有的人就讥笑那越人说:“你喂养它,它捕猎到的野兽全部吃了,你凭什么还要养狗呢?”越人醒悟了,因此给狗分野兽的肉的时候,多的给自己。狗恼怒,咬他的头,咬断了他的脖子和腿,就跑着离开了。
注释
中分:对半分。
粱肉:以粱为饭,以肉为肴。指精美的膳食。
倨(jù):傲慢。
或:有的人。
鲁宗道不欺君
《宋史》〔元代〕
宗道为人刚直,疾恶少容,遇事敢言,不为小谨。为谕德时,居近酒肆,尝微行就酒肆中,偶真宗亟召,使者及门,久之,宗道方自酒肆来,使者先入,约曰:“即上怪公来迟,何以为对?”宗道曰:“第以实言对。”使者曰:“然则公当得罪。”曰:“饮酒,人之常情;欺君,臣子之大罪也。”真宗果问,使者具以宗道言对。帝诘之。谢曰:“有故人自乡里来,臣家贫无杯盘,故就酒家饮。”帝以为忠实可大用。